法規名稱: | 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多媒體設備使用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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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讀者服務組 |
業務承辦人: | 施品綾 |
第一條 |
朝陽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增進讀者多元學習及休閒閱覽等目的,成立多媒體區(以下簡稱本區),其設備使用除應遵守波錠紀念圖書館(以下簡稱圖書館)各項規定外,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多媒體設備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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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凡本校教職員生、館友、校友,均可憑本校核發或本處認可證件,使用圖書館多媒體區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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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本區開放時間如閱覽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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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本區設備須至櫃檯辦理借用,空間及座位須於圖書館空間/座位預約管理系統自行選擇位置使用。多媒體設備、空間及座位每次限用3小時,VR創客體驗室每次限用2小時,如無人等候使用,得自行重新借用或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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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團體視聽室、VR創客體驗室之使用,須3人以上方可申請,於前1天或當天以圖書館空間/座位預約管理系統預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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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
使用本區設備應維持整潔,使用完畢,應關閉所有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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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
未經工作人員同意,不得利用本區設備,放映自備之多媒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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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
使用設備前須先閱讀機器操作說明,或請工作人員指導使用。若有損毀、故障或遺失,應負維修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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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
若發現機器故障應即通知工作人員處理,並不得私自接用圖書館電源或更動插頭,否則應負任何意外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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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處會議通過,圖資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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