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朝陽科技大學電腦教室借用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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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資訊應用組 |
業務承辦人: | 陳永烈 |
一、 |
為使本校各單位電腦教室之借用,便於登記、管理及維護,特訂「本校電腦教室借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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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校內各單位優先使用,校外單位借用以非營利性質的活動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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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借用場所範圍及管理單位:本校各單位所管轄之電腦教室,由各單位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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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借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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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借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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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借用各場所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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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責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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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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