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館藏網際網路電子資源使用規則
法規類別: 讀者服務組
業務承辦人: 鍾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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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圖書資訊處主管會議修正
第一條
朝陽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確保本校之電子資源之合理共享與合法使用,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館藏網際網路電子資源使用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指電子資源係指波錠紀念圖書館全球資訊網頁中所提供連結之電子資料庫與電子期刊等,除特別註明者外,所有電子資源皆限本校教職員生使用。
第三條
電子資源之使用僅限個人學術用途,不得利用從事商業行為。
第四條
使用者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
有系統或大量的下載、列印資料。
二、
同一份資料列印多次。
三、
以電子傳遞方式流通文件資料。
第五條
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一旦違反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該使用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並停止其使用權。
第六條
本校教職員生若違反上述規定,致使影響全校使用權益,甚或校譽受損者,將移送學校相關單位議處。
第七條
本規則經圖書資訊處會議通過,圖資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