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廢 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補助學術研究、論文投稿及出版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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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廢止法規 |
業務承辦人: | 張菁玲 |
一、 |
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補助學術研究、論文投稿及出版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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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中心由自編經費及學校每年核撥之專案預算經費項下執行本要點之補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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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補助對象:本中心全體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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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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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項補助之申請案,須經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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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各項補助原則及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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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要點經中心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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