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作業要點
法規類別: 採編組
業務承辦人: 洪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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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
一、
為使校內各單位出版品及教職員生之學術性著作,能以數位方式完整記錄與永久保存使用,建置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系統徵集範圍
(一)
本校專、兼任教職員生在校期間之學術著作:
1、
研究計畫結案報告。
2、
專利及技術報告。
3、
專書、期刊論文及會議論文。
4、
課程教材。
5、
學位論文。
6、
畢業專題。
7、
其他形式之個人學術著作。
(二)
本校各單位文獻資料:
1、
各單位出版之學報及期刊。
2、
各單位舉辦之學術性研討會。
3、
其他文獻資料。
三、
本系統徵集之各項資料皆以無償、非專屬性授權為原則,若內容侵犯個人隱私或著作權者,則不予收藏。
四、
本系統徵集內容由本校各單位共同維護建置,各單位至少應指定1名聯絡人與圖書資訊處合作,共同完成相關業務。
五、
凡本校教職員皆可直接登入本系統,進行資料上傳。本系統使用者類別與權限,分述如下:
(三)
圖書資訊處承辦人:有管理與維護資料分類架構、資料上傳、資料增刪之權限。
(四)
各單位聯絡人:具有管理與維護該單位之資料分類架構、資料上傳、資料增刪之權限;通識教育中心及各系(中心)聯絡人可協助該單位師生之研究成果資料上傳作業。
(五)
本校教職員:可自行上傳資料至本系統,並可自行管理研究成果。
(六)
碩、博士班學生:無自行上傳資料至本系統之權限,學位論文之徵集依本校「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辦法」辦理。
(七)
大學部學生:無自行上傳資料之權限,若欲上傳畢業專題至本系統,應由各單位聯絡人代為上傳資料。
六、
本系統提供全球學術研究人員進行資料檢索與利用,且在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範圍內,得以下載使用。
七、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