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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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採編組 |
業務承辦人: | 洪玉容 |
一、 |
為使校內各單位出版品及教職員生之學術性著作,能以數位方式完整記錄與永久保存使用,建置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機構典藏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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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系統徵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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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系統徵集之各項資料皆以無償、非專屬性授權為原則,若內容侵犯個人隱私或著作權者,則不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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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系統徵集內容由本校各單位共同維護建置,各單位至少應指定1名聯絡人與圖書資訊處合作,共同完成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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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凡本校教職員皆可直接登入本系統,進行資料上傳。本系統使用者類別與權限,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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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系統提供全球學術研究人員進行資料檢索與利用,且在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範圍內,得以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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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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