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受贈圖書資料作業要點
法規類別: 採編組
業務承辦人: 洪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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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1次圖書諮詢委員會議修正
一、
朝陽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有效處理各界捐贈圖書資料以豐富館藏資源,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受贈圖書資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受贈圖書資料原則:
(一)
符合智慧財產權者。
(二)
符合波錠紀念圖書館館藏發展辦法。
(三)
學位論文、技術報告及研討會論文集。
(四)
公播版之視聽資料。
(五)
珍本秘笈。
(六)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蒐藏:
1、
破損、掉頁、受潮或發霉、有蛀蟲之書。
2、
已失時效者(例如:過時之電腦書)。
3、
國小至專科之教科書、參考自修、筆記、非本校畢業紀念冊及校刊、佛書、農民曆、及其他宗教宣傳品、零星之單期雜誌、報紙及少於50頁之小冊子。
三、
受贈圖書資料處理原則:
(一)
為方便讀者查詢資料,受贈資料統一以圖書館分類編目規則與排架規則作業。
(二)
本處可全權決定受贈圖書資料之典藏地點及其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
四、
本處於收受贈書時立即製發贈書收據,載明收受冊數供贈書人為憑,不另開立捐贈收入收據。
五、
個人或單位贈書每次50-200冊者,致校長具名謝函;201冊以上者,致贈本校感謝狀。
六、
本要點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圖資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