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鋼琴借用辦法
法規類別: 讀者服務組
業務承辦人: 謝伶宜
返回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圖書資訊處主管會議修正
第一條
圖書資訊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昇全校教職員生之音樂素養,分享良好之鋼琴設備,以提供培訓音樂人才之環境,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波錠紀念圖書館鋼琴借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校教職員生皆可向圖書館預約鋼琴借用,預約規則如下:
一、
借用者得於1週內預約登記,預約時間應配合圖書館開放時間。若逾登記時間10分鐘,得取消其使用資格。
二、
借用時間以每人每次1小時為限,如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惟不得申請固定時段使用。
第三條
鋼琴借用規定如下:
一、
借用者應以本校核發或本處認可證件至圖書館2樓借還書櫃檯借用。
二、
借用者應先檢查鋼琴有無毀損,如有毀損,應立即通知工作人員,如鋼琴因借用而遭受損壞,借用者應照價負賠償之責任。
三、
借用者如超過借用時間,則下一位預約者得逕行使用,原使用人不得有異議。
四、
借用者應保持鋼琴及週遭環境之清潔與秩序,使用完畢後應將環境恢復原狀。
第四條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處會議通過,圖資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