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辦法
法規類別: 採編組
業務承辦人: 洪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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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
第一條
宗旨:
學位論文為本校重要的學術知識資產,為使此項資源得以永久數位化典藏,並因應數位化資訊服務的時代趨勢,有助於本校學術成果國際化,特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對象:本校博、碩士班畢業生。
第三條
實施辦法:
一、
圖書資訊處負責建置「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
二、
博碩士班畢業生於辦理離校前,應自行將論文電子檔轉成PDF格式並連線本系統線上登錄,輸入論文相關資訊、決定授權範圍,並將論文全文電子PDF檔上傳。
三、
由圖書資訊處審核確認畢業生輸入之論文相關資訊之完整性及全文電子檔案格式是否有誤,審核後依下列情形辦理:
(一)
經審核無誤者,由圖書資訊處發電子郵件告知畢業生。畢業生自行列印「朝陽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本人簽署後繳交至圖書資訊處。
(二)
經審核有誤者,則以電子郵件通知畢業生,經修正後,再依前項程序辦理。
第四條
配合注意事項:
一、
各系所負責相關事宜之聯繫,畢業生逕將電子檔(PDF格式)上傳至本系統,紙本則依教務處相關規定辦理。
二、
以圖書資訊處核發之E-mail帳號及密碼做為身分認證依據。
三、
圖書資訊處負責系統使用指導與提供必要協助。
四、
學生必須繳交電子版論文後,始得辦理離校手續。電子版論文繳交期限為受理辦理離校手續日起,至第一學期為2月28日、第二學期為8月31日止。
五、
每學期電子版論文繳交期限截止後,已審核通過之電子版論文內容不得再作修改。
六、
電子版論文繳交時,若延後公開,其最長年限不得超過5年。
第五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