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碼設立原則 - 資訊安全公告

密碼設立原則:

1.

設定長度至少為 8 個字元的字串。

長度是抵禦暴力破解的第一道防線。

2.

混合使用數字、大小寫字母。

必須為英文、數字至少都要有一個以上之字串。

嚴格避免下列情況:

  • 1.

    避免使用重複、過於簡單且易於猜測或與帳號相同的字母或數字。
    (例如:aaa、abc、123...)

  • 2.

    避免使用他人容易取得之資料設為密碼。
    (例如:英文名、生日或電話...等)

  • 3.

    避免使用字典查得到的單字或機關名稱縮寫。
    (例如:car、CYUT...等)

為確保密碼使用之安全性,須注意事項如下:

拒絕共用

勿與他人共用帳號密碼。

妥善隱藏

勿將密碼書寫並張貼於螢幕或桌上等明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