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用圖書館場地(含演講廳、iShow舞台、活力Fun電區、大廳、檢索訓練教室)需於使用日期前1日於本系統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始得借用之。

2.本系統僅提供教職員進行線上申請,學生、社團活動需求須由指導老師或各系所助教代為提出申請。

3.請維護借用場地之設備與環境整潔,如需張貼海報請自行準備,並於活動結束後確實撤除所有物品,將場地復原。

4. iShow舞台活力Fun電區為開放空間,若借用時段有其他讀者正在使用,請自行引導他們移至館內其他空間。

5.若有緊急需求或任何疑問,煩洽本處讀者服務組謝小姐(分機: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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